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关于大宗交易买卖的规定:交易双方应当在交易时明确其所买卖股份的性质、种类,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受限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应符合股份减持行为规范及主动履行披露义务等规定,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股份买卖的规定,合规买卖股票。
在您进行大宗交易委托前,应详细阅读您签署的《大宗交易业务承诺书》,确保交易委托合法合规。我司将配合证券交易所综合采用事前、事中、事后多种方式,加强对股份买卖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规买卖股票行为。
详情可咨询我公司客服中心(956066)或您所在营业部。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09日